2011年12月23日 星期五

測驗☆喪葬習俗

按圖放大(題目)↓


















  1. 根據資料一,1980年代以來香港居民的喪葬習俗有何變化趨勢?(4分)
  2. 根據資料二,政府針對本港骨灰龕供應量不足的問題提出建議,當中部份建議被官員形容為「將是一項移風易俗的工程」,原因何在?(6分)
  3. 參考資料二、三及就你所知,你認為政府應如何處理骨灰龕位短缺情況,才能平衡群體或團體間不同的訴求?(8分)
按圖放大(評改準則)↓

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筆記☆醫療卷

辨題:醫療卷利多於弊

長者:要貼錢不如唔睇

政府消息稱,市民有責任為自己健康負責,故要求市民共同承擔;由於公立醫院人手不足,無法提供足夠服務,寧讓

長者轉到私營市場。其實醫療券並非一張紙,當局考慮以電腦系統連繫全港醫生,長者求診時提供身份證號碼,醫生

登入電腦系統後,便知長者可用的醫療券數目,行政成本少於5,000萬元。獨居的75歲郭伯伯,現靠生果金及微薄積

蓄過活,因患有前列腺肥大,要定期到公立醫院門診覆診。他指,私家醫生每次收費百多元,即使有醫療券仍要自行

貼錢,「不如唔好睇」。每日清茶淡飯的他,寧願政府增加生果金,讓長者自行靈活運用,「好過呢小恩小惠」。社

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批評「措施簡直係向窮人施捨」;該會幹事霍天雯表示,資助太少無法改善長者的基層醫療需

要,直指政府勢將病人趕到私營市場。

醫學會會長蔡堅稱,病人進行體檢前要諮詢醫生,診症費每次150元至200元,化驗費另計,驗糖尿每次數十元,抽血

驗膽固醇每次約100元,打流感針約100元,計劃只是「醫療生果金,好過冇」;擔心有人會轉售醫療券「呃」政府錢

。超過九成半中醫沒有電腦,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擔心難以受惠。

市民齊促增加醫療券金額

【本報訊】特首曾蔭權在剛公佈的施政報告中,雖然提出多項扶助弱勢社群及長者措施,不過市民大眾普遍認為只是

小恩小惠,昨日就有聽眾致電電台,批評曾建議給長者250元醫療券太少,多名立法會議員在昨午答問大會上,要求

增加醫療券金額,又批評施政報告向富人傾斜,完全忘記低下層。曾蔭權堅持派錢不能幫助低下層,必須要透過創造

就業,協助低收入人士脫貧。曾蔭權昨出席三個電台聯播節目解釋施政報告,並接聽市民電話,不少市民致電批評

250元的老人醫療券太少,應增加生果金,又質疑曾提出措施成效。

三大黨要求加強扶貧

除了聽眾外,曾蔭權昨日出席立會答問大會,民主黨、公民黨、民建聯均要求曾加強扶貧力度,增加老人醫療券金額

及生果金,街工立會議員梁耀忠更批評,曾施政措施,只是與富人分享經濟成果,只凝聚上層人士,忽視基層利益。

曾蔭權反駁,指要協助低下階層,不是靠派錢,因為那只能有一次過效果,他認為要全方位幫低下階層,所以政府推

動基建上馬。推動商界加快工程,希望可以創造更多新職位,改善低收入人士生活。

至於增加醫療券問題,曾強調醫療券可以鼓勵長者使用私營醫療服務,縮短公營醫療服務的輪候時間,比減免長者醫

療費用更有效益,因為減診金只會令更多人求醫,只會令長者需更早凌晨5時就去排隊,但他答應日後會檢討。

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筆記☆公民意識

公民意識的內涵和青少年學生公民意識現狀
武強 (鄭州大學教育學院)   

1.公民意識的內涵

公民意識是公民對自身公民身份、公民權利和公民責任的認同,這種認同能
夠昇華為自己對所屬國家和社會的情感,並把這種認同和情感付之於實踐,
即享有權利,有履行義務。公民意識主要包括權力責任意識、民主平等意識、
法制紀律意識、愛國意識、科學理性精神、環境保護意識、社會公德意識等,
其核心思想是民主與平等、權利與義務。

公民意識是一種社會意識。增強公民意識,是一個具有時代意義的話題,也
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議題。青少年公民是我國未來的接班人和建
設者,培養青少年的公民意識是初中思想政治教學的基本任務,也是整個中學
教育教學的基本任務。在我國處於經濟轉型時期的今天,對青少年學生進行公
民意識的培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推進,精神
文明建設的深入,公民意識培養問題日益引起社會各方面的關注和重視。

2.目前青少年學生公民意識現狀

從整體上來看,青少年學生積極要求上進,求知欲強,富有創造力,是大有
希望的一代。但是由於西方為化思潮的侵蝕、影響和公民教育的弱化導致青
少年學生公民意識缺失和淡化。它主要表現在:1.缺乏社會責任感,不努力
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沒有理想和奮鬥目標。2.缺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心中
只有自己,對別人漠不關心,甚至損人利己。3.缺乏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精
神,講吃講穿,隨意糟踏、損壞、浪費勞動成果。4.缺乏集體主義觀念、 勞
動觀念、個人主義思想嚴重,想方設法逃避集體勞動、家務勞動。更有甚者,
在集體財產和人民利益受到威脅時,為了個人安全,尋找藉口臨陣脫逃。5.
缺乏社會公德意識,如參觀遊覽時損壞公物,破壞文物古跡, 踐踏花草樹木,
在展品、建築物上亂塗、亂畫,在電影院、圖書館大聲交談、喧嘩、損壞路
燈、交通標誌,深夜大聲放音響,影響他人休息等等。6.  缺乏遵紀守法意識,
法律觀念淡漠,有的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公民教育薄弱造成的上述種種問題,
說明加強青少年公民意識培養迫在眉睫。發展心理學與教育心理學告訴我
們,青少年時期是培養他們公民意識的最佳時期,是國家意識、社會責任感、
集體主義精神、為人民服務的思想、主人翁意識、法律意識等形成的最佳時
期,注重這個時期的公民意識培養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只有加強和
重視青少年公民意識的培養,才能培養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
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

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測驗☆體檢套餐

消委會一項調查揭出市面身體健康檢查套餐當中有四大陷阱。有套餐將單項化驗項目「一拆十」、部分項目根本無用,且不能單憑化驗報告判斷健康狀況,個別檢查更可對身體造成傷害。

消委會檢視了10多個體檢套餐,以一個188元的套餐為例,便提供47項化驗,但消委會指其實該計劃是將一個「全血球計算」單項化驗,分拆成10個化驗細項。
調查又顯示,部分檢查項目對一些無特定病徵人士「根本無用及浪費金錢」。以血液檢查常見項目為例,全血液測試、紅血球數量、血球積壓量或風濕性疾病血液測試,對無患貧血或風濕性疾病相關病徵人士並無意義,另一個血液含鈣量測試,亦無助發現骨質疏鬆。

消委會亦指出,消費者不能單憑化驗報告判斷健康,需綜合臨牀判斷才可。有檢查會檢測「腫瘤指數」,但該檢查只是用來輔助診斷及觀察癌症康復進度,故非理想普查癌症工具;而且測試結果有可能出現假陽性或假陰性情況,故須配合醫生判斷,否則隨時「嚇餐飽」,或者誤診。該會又說,個別檢查項目如X光和電腦掃描在檢測過程中所產生的輻射屬致癌因素,可致不孕和基因突變,後者更會增加生畸胎風險。

a)消委會的調查揭發了體檢套餐有甚麼潛在陷阱?(5分)
b)你建議政府對此調查應作出甚麼行動來回應?(5分)

2011年12月15日 星期四

筆記☆非傳染性疾病

遏制非傳染性疾病態勢的低成本解決方案

低成本干預措施
世衛組織的研究旨在幫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尋找低成本干預措施,幫助他們扭轉非傳染性疾病的發展態勢,減少經濟負擔。這些干預措施必須具備很高的成本效益(詳見對編輯的說明),同時具有可預防疾病並且挽救生命方面的強有力證據。

這方面的系列方法包括針對所有人所采取的措施,例如:對煙草和酒精征收消費稅,在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禁煙,發布衛生信息和警語,以及開展降低鹽含量和以多不飽和脂肪替代反式脂肪的宣傳運動,提高公眾對飲食和身體活動意識的規劃活動。

其它策略將重點放在個體方面。這包括為心血管疾病的患病或高危人群開展篩查、咨詢和藥物治療,開展子宮頸癌篩查,以及接種乙肝疫苗來預防肝癌。這些方法已在許多國家得到使用,致使疾病發病率和死亡率出現明顯降低。過去10年中,世衛組織監測了38個國家針對人群和個體所采取的心血管疾病防治方法的進展情況:所有國家在危險暴露、疾病發病率和死亡數方面均記錄到了大幅降低情況。

“最合算”的措施
“新的工具將有助於資源受限的國家找到‘最合算’的措施,並計算出所需的費用,”Alwan博士補充道:“實施這些措施可在未來15年中真正挽救數百萬人的生命。”

在編制工具的過程中,世衛組織考慮到了五個關鍵要素:人口規模;疾病負擔程度;策略所覆蓋的人口比例;必要(人力、藥物、技術)資源;以及單位成本,如:工資、藥物。任何人均年支出高於0.5美元的干預措施均被排除在外。在所有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采用這些策略的年度總支出為114億美元。

低成本
為所有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提供以人群為基礎的干預措施每年將花費20億美元。平均下來,在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國家,年人均成本不足0.2美元,在中高收入國家,其成本約為人均每年0.5美元。

為所有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提供最合算的個體層面的非傳染性疾病干預措施,總成本將約為每年100億美元。2011-2025年之間,年人均成本:在低收入國家為1美元;在中低收入國家為1.5美元;在中高收入國家為2.5美元。

每年,高收入國家在衛生方面的支出高達4萬億美元。單是美利堅合眾國一個國家,其年度支出就達2萬億美元。

像是心髒病發作和中風、癌症、糖尿病以及慢性呼吸系統疾病等非傳染性疾病占當今世界死亡總數的63%以上。每年,非傳染性疾病使900萬人在60歲之前失去生命,其中90%的這類過早死亡發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

2011年9月19至20日,全球領導人將在紐約聯合國大會非傳染性疾病高級別會議上相聚,為解決這些問題制定新的國際議程。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

筆記☆醫療改革

閱讀下文,然後列出作者主要觀點。對此文章作出評論,你有多大程度贊同作者的觀點?
撰文:吳劍華(資深藥劑師) 《醫.藥.人》 第 85 期 http://www.3phk.com/v5article2.asp?id=1775&folder=door&section-forum&issue= 醫療改革諮詢文件出台後,不少專家提出複雜的理論理據,一般市民未必能看得懂,本文希望從簡單的角度出發,讓普羅市民有比較有深入淺出的概念。   香港人要甚麼?香港的小市民對醫療服務的基本要求:第一就是門診24小時隨時可以看醫生,價格要合理,質素要有保障,希望是用者能付(用者能負擔)。   第二是滿足救急扶危的需要--救人要救急時無。香港人害怕輪候時間過長、害怕治療費用昂貴、害怕遇上大病時經濟拮據而失救,用者不能付(用者負擔不來),所以盼望政府要為危疾「包底」。   公營服務應是窮人基本醫療服務的安全網,也是全民危疾的安全網。改革必須着眼於以下各項。 大同社會   要解決醫療融資的來源,大家必須認同一個基本點,就是要有「大同社會」的概念。在醫療體制裡,有錢的補貼窮的,不至見死不救,可說是實踐大同社會的重要一步,而從稅支付的方式是最具效益,即收入高的人士如商家,相對上在醫療資助最大,得益較少,他們的財富是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   醫療制度問題非常複雜,市場訊息極不對稱,單是以市場的力量,無法制衡一面倒的傾斜。目前,在香港的醫療制度下人人平等,市民不論貧富,皆能得到極為廉價的醫療服務,這種公共政策值得商榷!   公私營市場必須重新定位,全面的市場化或全面由公帑支付都不能有效的解決問題。有錢的人應多使用醫療保險制度來支付醫療服務開支,避免分薄了窮人基本醫療的資源。 醫療保險   第二大原則是健康的資助患病的,這也是醫療保險的原理。簡單的說,是無病的資助有病的,用廉價藥的人協助用貴藥的人,以此達至用者能付的目標。但現時私營醫生收費高,收費透明度低,往往令保險受保範圍縮窄,病者共付的部分亦大,醫保不能完全支付所有醫療開支,保險公司為了要分擔風險,多招徠年輕健康的人投保,對老病傷殘便敬而遠之(因這群人令保險公司「賠本」的風險高)。只有獨資經營的「全民醫療保險」才能真正分擔風險,讓保險發揮真正作用,不會做賠本生意,而政府就是唯一最公平的醫保公司。 善用社區醫療資源   由醫療專業把關,可減輕市民醫藥負擔。市民身體小病不適時,不一定要即時看醫生。舉例說:我們偶爾頭痛,可以找醫生作價格昂貴的掃描尋找頭痛原因;可以吃些止痛藥止痛;甚至不費分文的睡一覺,可能亦可以紓緩頭痛。所以小病時可選擇社區的專業協助,例如諮詢社區的藥劑師意見,藥劑師憑他們的專業知識,有效地轉介市民往見家庭醫生。因社區藥劑師是免費諮詢的,市民對醫藥的負擔自然會較少。   歷史遺留的錯誤是過分保護醫生利益,醫生壟斷了其他醫療專業的自主,醫生轉介造成了醫患利益衝突,各類社區醫療資源因壟斷而萎縮,令整體醫療成本增加。例如現今病人需要做物理治療必須由醫生轉介,其實多一層轉介,只是多一層剝削。 糾正醫療專業角色衝突   現時公營醫院工作壓力沉重,各醫療職系人手短缺,在管理上更易造成混亂,公營醫院已出現人力資源錯配,舉例說,護士兼顧其他醫療專業的職分,諸如處理藥物或作藥物輔導、教導物理治療等工作,已合併在一些為護士而開設的專門職級來提供晉升機會,以挽留護士短缺的人手,卻因此而造成基層護理無人做。這樣巧立名目,令醫療專業角色衝突,引致架床疊屋的管理,從病人的利益來說,是毫無好處的,所以,應讓專業做專業的服務較為恰當。 打破治病必在醫院的觀念   預防勝於治療,打破重治療輕預防的觀念,全力推動健康教育,改革健康信念,灌輸全人健康知識,病不只是治身,也還要治心!打破治病必在醫院的觀念,為公營服務定位,醫院是治大病的地方,小病及已穩定的,必須離開醫院,往社區公營的或私營門診就醫。 總結   改革不在融資而在醫療體制,政府一向的政策與態度,都是維護醫生的利益、向商界傾斜,單是向市民口袋裡拿錢是不能解決問題!要改變現時的僵局,政府先要拿出政治勇氣與決心,確立根本的公共醫療政策,敢於改變上述有問題的體制。

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筆記☆人造負離子

    提到負離子功能似乎馬上會讓人想到“對健康有益”。其實自然界中就有大量負離子存在,近年來很多家電廠家都熱中于把自己的產品與負離子聯係在一起,一時間,負離子幾乎成了廣告流行語。殊不知,有相當一部分人並不了解負離子,更不要說對健康有益的道理。

現代人追求健康的願望日趨高漲當然是好事,可是其間也存在一種不利健康的傾向,比如,陷入名目繁多的抗菌功能商品的包圍之中,反而幫助細菌培養了耐藥力,讓它們世代強化下去,結果,不經意間為我們後代留下了禍根。同樣,純凈水、礦泉水的流行也未必是好事,這些極端作法都會削弱人類的生存能力。

  去年,日本電視節目播放過“讓黏滯的血奔流起來”、“擊退靜電、電磁波”等廣告短片,極力標榜帶負電荷的氧與水結合可起到負離子的保健效果。對此,東京大學的安井至教授斥之為“基于商業目的的促銷”。這類宣傳與課堂上學到的陰離子、陽離子等有根本的區別,所謂的保健功能從化學原理上無法做出科學解釋。20世紀初,為了從氣象學角度解釋雷為什麼會在不導電的空氣中傳播,科學家曾設想存在一種大氣離子,後經進一步的研究得知,高空的細小水滴上易形成硝酸離子,硝酸則源于空氣中的氮經雷電作用與氧化合的結果。而目前所說的負離子功能不過是商業上的一大發明。化學家和企業的技術人員為了確定這些物質的化學組成所開展的研究尚未得出結論,開發商便急于發掘“恢復疲勞、增進睡眠”等方面的商業價值了。

  實驗表明,帶負電荷的空氣中的氧分子和微小的水分子結合即可生成負離子,通過肺進入血液以後可以增進人體的新陳代謝,瀑布、森林之所以給人神清氣爽的感覺就是這個道理。有三種方法可以人工方式得到負離子,即,像瀑布那樣靠浪花衝擊的能量產生負離子的“浪花型”、通過給加濕器施加大電壓擊穿空氣絕緣的“電暈放電型”和利用放射性礦物的放射能產生負離子的“射線型”。就三種類型的結論而言,“浪花型”的負離子來自大自然,效果自不必說:“電暈放電型”在家電產品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不過,附帶出的臭氧會造成另一弊端。總之,產生的方式不同,所含的化學成分也不一樣,但是不論哪一種都達不到瀑布、森林中的負離子效果。

  近年來,幾乎所有空調廠家都為其產品加裝了負離子發生器,產品銷路也確實不錯,但是日本知名企業一般不宣揚自己產品如何具有負離子保健功能。在一家企業負責廣告宣傳的幹部說,對負離子的產生機理目前還不十分清楚,好在尚未發現對人有害的證據。
  1. 此文說出「科技」、「追求健康」和「商業」之間有甚麼關係?
  2. 政府是否應介入這些「醫療科技」,在何等程度上介入,透過甚麼方法介入?

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

筆記☆藥物專利

http://news.sina.com.hk/news/1268/3/1/1970745/1.html
藥物專利 須平衡各方利益
2011-01-03

【明報專訊】現代世界,藥物受到專利(patent)保護,保障生產商的利益,但同時引發很多公眾利益的爭議。世界貿易組織於1994年通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TRIPs),成員國必須給予所有新發明20年的專利保護,包括藥物。協議保障知識產權,鼓勵科研發展及推廣,有助推動醫療發展。

可是,協議同時容許藥廠可在期限內以任何價格銷售新藥,很多貧窮國因而負擔不起昂貴藥價,變相失去接受治療的機會。加上各國科技發展有大差距,大部分藥物專利為發達國的大藥商所擁有。

廉價仿製藥 治療價格大減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際組織有一些對策。世界衛生組織於2007年研究設立禽流感疫苗儲存庫,幫助發展國應付禽流感爆發。世衛亦協助發展國增強生產疫苗的能力,包括研究及推動醫學科技的轉移和應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31條,容許國家在危急狀况下,只需通知專利持有人,即可使用專利品,自行生產。

另外,無國界醫生這類非政府組織會購買仿製藥。仿製藥(generic drugs),即是仿照專利配方生產的藥物,藥性和功效跟原廠生產的品牌藥一樣。無國界醫生目前為16萬名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治療,其中逾八成的藥物來自印度仿製藥生產商,而全球由捐助機構資助的愛滋病藥物當中,也有逾八成來自印度。

無國界醫生香港辦事處發言人陳廣慧說,2005年之前,印度沒有法例規管藥物專利,當地生產商可自由生產大量廉價的仿製藥,不止貧窮國家,連一些先進地區也有進口仿製藥,例如醫治胃潰瘍的藥物Omeprazole。以愛滋病藥物為例,印度仿製藥的出現帶來競爭,令到愛滋病藥物的價格大幅下降,令治療價格由10年前的1萬美元(約7.8萬港元)跌至現時少於80美元(約624港元)。

印度專利法 防企業修飾藥物申專利


然而,2007年,印度法院就瑞士諾華藥廠挑戰印度專利法的訟訴展開聆訊。原來藥廠曾向印度政府要求為醫治白血病的藥物Glivec申請專利,但印度政府認為該藥物只屬傳統Glivec的新版本並非發明,拒絕頒發專利。於是藥廠入稟印度法院,要求修訂專利法,重新界定「創新藥物」。

由諾華藥廠生產的Glivec,以每名病人每月的劑量計算,藥費跟仿製藥相差10倍。若諾華藥廠勝訴,將來所有「輕微改良」的藥物都可申請專利,很可能打擊印度生產廉價的仿製藥,令發展國病人不能購買廉價藥物。最後,法院裁定,維持當地的專利法,即諾華藥廠敗訴。其實,印度專利法顧及公眾健康,防止企業稍作修飾現有藥物便申請專利,以延長現有藥物的專利。

1)有甚麼方法解決因藥物專利而令藥價高企的問題?
2)藥物專利只影響發展中國家和落後國家,為何是一個國際關心的問題?

2011年12月8日 星期四

筆記☆國民身份認同


資料一:八成港青自信能改變國家
(星島)2009925

今年是中國建國六十周年,內地和本港都會在下周的國慶日,舉行連串大型慶祝活動。有機構早前進行調查發現,逾七成香港青少年表示自己愛國,並有八成人相信自己有能力帶領國家作出轉變,而青少年自我評價是否關心祖國的評分,亦比十年前同類調查上升兩成,反映本港青年對國家的感情和關心日漸增加。

香港青年協會在今年四月底至五月初,進行「青年的家國情」調查,以隨機抽樣方式,通過電話訪問逾三百名年齡介乎十五至三十四歲的年輕人,了解本港新一代對中國的看法。調查發現逾七成受訪者表示自己愛國,並有近八成受訪者表示相信自己有能力帶領國家轉變。若以十分為表現最好,受訪者對於自己是否關心國家的表現給予五點八分,比九九年進行的同類調查的分數上升兩成,反映本港青少年比過往關心祖國。負責調查的青協督導主任魏美梅分析指,調查反映本港新一代對國家的關心程度,已較十年前有所增加,相信本港青少年對國家感情亦日漸增加。

本港青少年雖然愛國,但對內地民主發展並不滿意,以十分為最滿意,受訪者對內地民主發展只給予四點四七分,比其餘三個項目的評分均逾六分明顯偏低,反映本港青少年對內地民主發展有訴求和期望,並有三成受訪者認為,國家需要發展民主,才能富強起來。


資料二:五成中學生未因國慶感高興 今日香港:國慶 × 身分認同

學友社0989月,訪問了6821218歲中學生,發現不足一半受訪者「因國慶感到高興」或認為「國慶對我有意義」,近六成八學生認為「101日並不是一個重要的日子」。

學友社統籌主任余明慧指出,調查結果顯示學生以較抽離的身分看待國慶,又反映學生對國家歷史認知不足,香港國民教育仍有發展空間。她建議教師透過學生感興趣的國家大事和專題作為切入點,並透過考察團和展覽,讓學生認識國家。

學友社,「香港中學生國民認同調查」結果公布新聞稿,2009.09.23

1.          資料一中「關心祖國的評分」上升與「對內地民主發展並不滿意」矛盾嗎?
2.          上述調查有何用處與局限?
3.          資料一與資料二的訊息矛盾嗎?
4.          就以上資料及就你所知,你如何評價香港學生對「中國人」的身分認同?
5.          你如何解釋以下現象:
除了受訪的新一代,居住生活於香港的市民普遍認同「香港人」的身份多於「中國人」。


在多元價值的香港談愛國
(明報)2009928 星期一 05:05
在國慶60周年之際,不同背景的港人可能都按著自己的取向來表達對國家的感情,有人大事慶祝,有人默默反思,有人示威抗議,但是,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可能只是一天的假期。在此,讓我們再次反思「何謂愛國」這個老問題。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聽到一些有關愛國的批評,其主要的觀點是作為中國人的一分子,港人一定要愛中國,不單如此,這些論點更提出要求定義愛國行為,甚或根據這些行為標準來批評某些公眾人物不愛國。但作者認為在一個重視多元價值的社會,這些做法實在頗有商榷之餘地。

近期多個有關國民身分的研究都指出,雖然香港已回歸了祖國12年,港人的國民身分認同雖也有加強,但有關愛國的議題仍有不少爭議之處。有人認為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區,愛國當然要愛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因為只有共產黨執政才能救中國及使其強大;這論述要求人民支持當權者,反對者常被認定為不愛國,其實這觀點是將國家與政府混為一談,因此,認為反對執政者就等於不愛國。有論述認為國家與政權是不同的概念、愛國是指愛人民、愛中華文化、愛祖國大地,與政府無關。

也有論述認為討論愛國的議題,不可能不觸及政權,而歷史告訴我們權力帶來腐敗,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權力缺乏制衡的掌權者容易會逆民意行事,因此愛國除了愛人民、愛中華文化、愛祖國大地外,一定要包括監察和批評政府,以確保執政者切實執行人民的意願,確實為人民謀福祉;這見解強調「是其是、非其非」,可稱為「批判性的愛國」。

有論說則認為在一個多元價值的社會,實在不應為愛國行為定標準,因為只要公民的行為是不違法的,就不應強制他們的行為;這論述基本上就不認同作為某一國家的公民,就一定要愛某國的觀點,他們認為愛是互動的感情和行為,若對方沒有可愛之處,不能互相吸引,就談不上愛;他們更指出愛是一種自然流露的感情,也是一個自發的行為,是不可能勉強的。故這看法認為公民若自發地愛國,雖是美事,但公民只要守法,則沒有必須勉強他們愛國。

另一種相似的見解認為著全球化,國家的觀念將會慢慢淡去,我們遲早都會成為「世界公民」,因此是否愛國,根本不是議題。最後的一個觀點則強調「多元公民」,論者提出國民身分只是多元公民身分的一個,任何國家的公民,同時也是「世界公民」,因此除了愛自己的國族外,更要堅守維護人類尊嚴和福祉的普世價值,例如公義、和平、多元、寬忍、人權及民主等。他們更指出國家利益,有時會與普世價值相矛盾,在這情況下,普世價值都是高於愛國價值的,因此要放下後者,成全前者。

就我個人而言,我較認同混合「批判性的愛國者」和「多元公民」的觀點,因為前者能使國民成為對國族有情、有承擔,也能獨立、批判思考者;而後者則能使國民超越國族潛藏的狹窄利益,而進入人類共同福祉的普世關懷中。但就香港整體而言,作為一個重視多元文化的國際大都會,香港其中一個可貴處正是能尊重多元的聲音和意見,因此不應規範港人對愛國的理解和表現。

梁恩榮:作者是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論壇召集人

2011年12月7日 星期三

筆記☆晚婚晚育與計劃生育

閱讀以下資料,然後回答問題。
資料一
晚婚晚育的好處
實行晚婚晚育有利於學習和工作。青年人,正是朝氣蓬勃,大有作為的時期。這個時期,人的精力最旺盛,求知慾最強。如果過早地結婚,生孩子必然會分散精力,影響學習和工作。
實行晚婚晚育有利於青年的身體健康。我國青年一般要到二十三至二十五歲才能完全發育成熟。在這個年齡之前,青年男女雖然具備了結婚、生育的生理條件。但全身各器官組織仍處於發育階段。骨骼、身體還在增長,大腦的思維能力尚未達到較高水平。據調查,過早結婚,還會使婦女子宮頸癌的發病率增高。
實行晚婚晚育有利於家庭幸福。二十歲左右的青年,思想不夠成熟,生活上缺乏經驗。如果適當地推遲婚育期,待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經濟積蓄和生活經驗後再結婚,家庭的穩固性更大,生活就會更美滿幸福。
實行晚婚晚育有利子女的成長。青年夫婦自己稚氣未脫,就要擔負起撫育子女的責任,經濟和生活負擔都加重,所有這些,對孩子發育成長都不利。
資料二
計劃生育有助婦女地位提高

中國實行計劃生育,使婦女擺脫了婚後頻繁生育的狀況和繁重的家庭負擔,進一步解放和發展了婦女中蘊藏的社會生產力,使她們有更多的機會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活動,從而極大地推動了中國婦女經濟、社會和家庭地位的提高。
婦女就業率不斷提高,就業領域不斷擴大。到 1992 年底,中國女職工人數巳達 5600萬人,佔全部職工總數的 38%,比 1985 年的 4500 萬人,增長 24.1%1979 年至 1988 年,城鎮婦女就業增長率一直高於男性,年平均增長率為 4.9%,比全國職工隊伍的年平均增長率高出 1.27 個百分點。
實行計劃生育使婦女有更多受教育的機會,有利於提高婦女的文化素質。目前,中國城市成年女性平均上學年數是 9.97 年,其中高中及其以上者佔 56.3%……
1.資料一認為「晚婚晚育有利於青年人的學習和工作。」假如你是一名贊成早婚的人士,試選擇上文的其中兩項論點,提出反對意見。 (6 )
2.根據資料二,為甚麼計劃生育政策有助提高中國婦女的地位?(4 )
3.綜合兩份資料 並就你所知 你認為晚婚晚育情況在何等程度上影響中國傳統家庭觀念?試加以討論。(10 )

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筆記☆巾幗梟雄

優秀作品
http://hk.myblog.yahoo.com/yacobhui
你認為電視劇「巾幗梟雄」主角柴九的自尊心如何隨著成長經歷轉變?試用理論加以解釋。
他再細閱吾識老師另外派發的優秀作品:

真實學生優秀作品一 ( 節錄 ):扣題分段作答,擅用概念名詞

柴九在小時候認為對於人生的追求只在於低層需次,即溫飽、安全而不擇手段,例如︰「他隨著飢民四處走避,為了填飽肚子無所不為。」可見他小時候的自我概念建基於甚低的社經地位與能力,不了自己本身的價值。
然而,他在加入米行打工時亦一樣,以社經地位為追求的目標,所以他很努力地在四姨太面前展示個人的智慧,然而他最後由於得到了賞識,晉升為小管工。我相信他這時的自我概念應該頗高,因為他對自己在能力及地位上的肯定提升。
然而,當他後來因為被趕離米行,加入黑幫,他為了追求提高本身對於能力及社經地位而努力,這時他在這方面的自我概念該更高。可是,在他於此兩方面追求對自己的肯定同時,他開始對自己自我概念感到懷疑,他對於自己所追求的東西有所轉向。他的自我概開始建基於道德方面,他開始想實現理想的我,即自我實現。 

真實學生優秀作品二 ( 節錄 ):展現歸納能力,以概念名詞分段

在社經地位方面,他自小是一名孤兒,在鄉間務農,是一名低下層,身份低微。及後他成為米行的軍師,協助米行的危難之時。柴九自小的地位十分低微,但經過一番成長,社經地位提高了,亦令他的自我概念有提高。
他在能力方面亦有好的轉變。他由一開始只是一個務農的人,沒有任何高尚地位,但加入米行後,他努力求進,露出聰明機智,表現他有非凡能力,加入黑幫後,能力超然,這令米行的人都很希望他能協助。柴九的機智和能力,有好的證明和提升,令他認為自己有貢獻,好優點,自我概念亦變高了。
他在價值觀方面亦有好的改變,他的自我概念亦變高。當他一開始走避時,為了填飽肚子而無所不為,壞事做盡,一心想報復,內心充滿罪惡和憎恨。但當老闆死了,由四姨太暫代當家,他的價值觀有改變了。他在價值觀方面變得積極,在他人生最終兩年漠視世俗眼光,珍惜人生,對自己有反省,使他有更好成長和更高自我概念。

 載於《星島日報》,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筆記☆雞蛋仔裡挑法治


雞蛋仔裏挑法治

葉一知 on Tuesday, April 12, 2011 at 12:10pm

今天上一堂有關法治的通識課。是這樣的,有個七十二歲的伯伯在大坑賣了三十年雞蛋仔,在近十日內被捉三次,每次罰款八百元,二千元的木頭車被充公。星期天,食環署再施以高效率執法行動,卻遭七十名大坑街坊圍堵。一場撐雞蛋仔伯伯的行動又在網上展開。

我在不同著作和文章中,也表示過支持小販。但老實說,這樣撐阿伯,沒有用的,因為他真的違法,連他自己也說自己冇牌,預了俾人拉。如果我們撐他,他就有了特權不被起訴,在尊重法治的前提下,怎樣也說不過去。而法律,也是食環署等政治部門必會高豎的大旗,甚麼「依法辦事」、「不執法是不尊重法治」等似是而非的道理,會空群而出,也會有很多對法治不甚了解的人支持。他們站在道德高地,在這層面上,怎樣也說不過。

我們要搞清楚的,是把辯論層次提升到法治層面。在很多人心目中,「法治」只是rule by law,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一個地方有了法律,大家必須遵守,當權者就用法律去管治人民。但法治精神不止這樣,而是rule of law,由法制去管治一個地方,換言之,就連當權者也要受法律管束,無一例外。在封建帝制時代,也有法律,但為何那時沒有「法治」?因為雖云「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能做到的朝代又有多少?況且沒有三權分立,司法並不獨立,便做不到法治最重要的一點:以法限權。

由rule by law到rule of law,最大的分野是,法治要達到限制政府權力的目的,更甚者要做到「以法達義」,即法治要符合彰顯公義的最高原則。鄰近有一個大國,常常口口聲聲說法治,其實也不過是rule by law,以法管治,司法根本沒有做到限權,所以法例可隨便用來拘捕一些藝術家、維權人士,要維護公義就更加是笑話。

香港在很大程度上是個法治社會,是rule of law,但由於香港的三權分立是個畸胎,限權作用大打折扣,在權力使人腐敗的不二原則下,當權者越來越傾向用法律來達到某些目的,然後抛下一句「我們必須依法辦事」,所以「我們是尊重法治」。依法辦事沒有甚麼不對,但當這條法律用來行違反公義之事,便屬濫用法律,例如充公民主女神像來達到政治打壓目的,便是以法干擾公義。

說到這裏,又有人暴跳如雷:難道有法不依嗎?這可從來沒有說過,問題是,任何一個高度法治的社會,都不是「有法必執」,因為人也根本不可能有法必依。如果你認為有法必執,那麼你想想一生之中自己有沒有犯過法?例如,紅公仔時過馬路,一張紙屑不小心丟到地上卻沒有拾起,把車子泊在不是停泊位的地方,你試過嗎?如果有法必執,每天應該有很多人給票控才對,你也應該去自首吧?

顯然,法治並不要求事事有法必執,一些很輕微的罪行,我們不會期望也不能期望有法必執,法治並不是機械性執法,不然天下早已大亂。

以法治國無情,但法治裏卻有人情,所以法官量刑會考慮很多因素,然後決定是否酌情輕判,所以即使兩個人犯同一種法,也不一定得到相同的量刑,這也是法治精神之一。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不是人情可以蓋過法律,而是法律(正確點應是法治)也會考慮人情的因素。

社會一向有寬容執法之事存在。以前的年初一至年初三,只要不影響別人,不阻塞通道,私家車可以隨處泊,因為新年是中國人最大的節日。這份寬容,不是中國人的英殖政府反而懂得,他們從來不會公開說「容許你四處泊」,但只要不礙事,大家心照不宣,當是尊重文化。回歸後一段日子,始終換了一些人管治,警方便煞有介事通過傳媒告訴大家「不可隨處泊車」,結果還是車子四處泊,然後自打嘴把,惹起把法治當作以法治國的人批評警方不執法——其實只是看警方不順眼的發洩。不過話說回來,當權者給予的寬容不能遭到濫用,但始終有些人不生性,把車子亂泊,阻塞通道,令當權者必須執法,也無可厚非。

從管治角度、從政治來看,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律則無徒,有些事掌權的人必須寬容處理,只要那些事不危害到社會安寧。但這些事不用公開說,是為免令蠢人誤會,我這樣公開說其實也會令蠢人誤會,但當你的政權太蠢,你沒辦法不說出心底話。

魚蛋、腸粉等街頭小食小販,早已絕跡多年,令人懷念。但從前,每逢農曆年,這些小販又會出現,黃金高登外面更熱鬧非常。但近兩年,食環署連年初一二三也開工,把這些小販趕絕。小販誤以為自己還在殖民地的香港,以為至少農曆年會寬鬆一點,可以靠努力賺點錢,但其實香港已步入機械式以法治國。我看在眼裏,初時覺得政府很絕,但回頭又想,黃金高登附近有很多上了舖的小食店,他們付了非常高昂的租金,農曆年也是黃金檔期,他們又容得下小販爭利嗎?說不定,要求拉人的,就是地舖。

食環不對雞蛋仔伯伯寬容,反而,據報道說,他們對賣老翻的更為寬容。想深一層,會不會因為雞蛋仔跟地舖的小食是競爭者,而老翻卻沒有老翻地舖與之競爭?還是賣老翻的有勢力,阿伯就特別容易欺負?如果對老翻寬容,對阿伯卻十日拉三次,法治又是否彰顯公義?

有人說,拉雞蛋仔伯伯是助長地產霸權,也是的,但這也可能是市場主導。當租金狂升,租戶經營如此困難,就絕不容許小販存在爭利。地產霸權的維護可說是自動波的。

所以,我最討厭政府高官開口埋口叫香港人發揮「獅子山下精神」,努力創造奇蹟。他們刻意強調成功的精神,以之掩蓋成功的環境條件——從前香港人貧苦,可以靠一雙手創造未來,是因為很多事殖民地政府是隻眼開隻眼閉,他們不會趕絕小販,只會將之控制在某一個範圍內,奉行的原則是everything under control,而不是某些蠢政府的control everything;對一個七十多歲還自力更生的老人,他們更不會如此嚴苛,因為法治最終還是以人為本,以義為先,十日拉他三次,用法例欺凌這樣一個阿伯,是不仁不義。

時代不同,我們今天很多事都不能做,租金貴,我們不能當小販,因為當小販犯法,而小販是商舖業主的眼中釘。淨說獅子山下精神,是一種時空的概念偷換,無論你腦袋多靈活,如果你不拿出第一筆高昂的成本(主要是一個月上期兩三個月按金的高昂舖租),你連小生意也做不成,連基本生活也無法照顧。

我們不可能單單要求官方對雞蛋仔伯伯不執法,所以要撐雞蛋仔伯伯,便要針對政策。社會是否可以容許小販存在呢?我們是否可以彈性處理甚至重發小販牌呢?一個七十二歲的伯伯,你不讓他靠技能去賺取微薄的收入,你希望他做甚麼?你要怎樣幫他呢?寧願讓他去拿綜緩,給那些一聽到綜援就說是蝗蟲的人歧視?

1)據作者意見,rule by law(以法治民)與rule of law(以法治國)有何分別?
2)據作者意見,法治最崇高的目的是甚麼?法律會怎樣被濫用?
3)你看作者是支持還是反對食環署檢控那位老伯?你自己對這件事有甚麼個人意見?
4)作者認為香港現時的營商情況和以前有甚麼不同?阿伯被拉背後顯現甚麼社會問題?
5)近期不少80後衝擊有官員出席的場合,作出激烈行為,甚至產生身體接觸,原因為何?你是否贊成這做法?
6)政府為甚麼要取締小販?是否有表面原因和隱藏原因?
7)政府高地價政策一向為人詬病,不少人認為是「萬惡之源」,有多少民生問題是由這政策引起?試評論這政策與可持續發展的關係。

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筆記☆傷害原則

Harm principle傷害原則

The harm principle is articulated most clearly in John Stuart Mill's On Liberty
That principle is, that the sole end for which mankind are warranted, individually or collectively, in interfering with the liberty of action of any of their number, is self-protection. That the only purpose for which power can be rightfully exercised over any member of a civilized community, against his will, is to prevent harm to others. His own good, either physical or moral, is not sufficient warrant. He cannot rightfully be compelled to do or forbear because it will be better for him to do so, because it will make him happier, because, in the opinion of others, to do so would be wise, or even right...

「現代法律的理想」:「保障每一個人在不傷害他人的自由為前提下,以自己選擇的一套生活方式去生活,擁有不受任何人干擾的權利;同時要劃出最大的空間,讓各種各樣的『正確』可以讓人...選擇」。(以上的原則是自由主義的「傷害原則」。)

法例是無法處理道德爭議的,無論你認為某一誹謗、滋擾及用翻版的行為是如何不道德,若它不牽涉傷害,則不屬違法;又或者你認為它如何道德,包括不畏強權、替天行道、鋤強扶弱,若它牽涉到傷害,可能行為已屬違法。

按照「傷害原則」,如能證明某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便可不寬容這行為。可是,有的行為即使是無可爭議地傷害到了別人,也仍然必須予以寬容。例如,你寫了一本書,有人對此寫了很苛刻的評論,使你受到感情和自尊心的打擊,甚至使你的聲譽和經濟受損。這些傷害也許遠遠超過了那個人打了你一個耳光的肉體傷害。你可以不寬容那較輕的肉體傷害,但你必須寬容那較重的精神傷害。為甚麼呢?你有要求自己身體不受傷害的權利,但你並沒有要求別人不批評你的著作的權利。儘管你覺得自己的著作受批評比身體遭攻擊更受傷害,但社會卻並不能因此而出面阻止別人批評你的著作。在言論和出版自由的社會中生活是有代價的。代價之一就是個人必須容忍別人的言論自由,即使這會給他自己造成傷害,他也必須這樣做。在現代社會生活中提倡寬容,主要是就現實需要寬容而言的。社會生活是多元性的,你喜歡不喜歡都無法改變這個現實。

2011年11月21日 星期一

小測☆八十後

資料一:香港出生數字(2009年年中 - 經調整)
年齡/人數/出生年期/名稱
20-29/980,000/1980-1989/八十後
30-39/1,131,500/1970-1979/七十後
40-49/1,235,500/1960-1969/六十後
50-59/1,050,500/1950-1959/五十後
60-64/410,000/1945-1949/內戰一代

資料二:
「八十後」的成長過程最幸福,佔用人均資源比其他幾個戰後人口組別都高;這還未把經濟增長因素考慮在內。「八十後」之前的世代人數多,已「把餅做大」,陸續退出來之後,「八十後」上位機會最豐。八、九十年代有移民潮,不少內戰一代和「五十後」移民海外騰出空位。惟一不利「八十後」上位因素,是港人壽命增長,受的教育亦增加,退休年齡可能延後。

資料三:
由保衛天星、保衛皇后碼頭事件開始,本地突然冒出一批關注社會事件的新生代。近期的高鐵爭議,要求釋放內地異見人士劉曉波,到元旦大遊行,這批「八十後」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八十後」,其實是指在八十年代出生,年紀不足三十歲的年輕人,他們大都無黨無派,組織零散,透過網上聯繫,參與抗爭行動。不過,他們的抗爭手法,有別於傳統的街頭抗爭,嘗試衝擊政府總部,甚至中聯辦,有人指他們行動過激,是社會的「計時炸彈」;但亦有意見覺得,有年輕人關注政治、關心社會,各方應該聆聽他們的訴求,始可以化解矛盾。

問題:
1.根據資料一,於2009年中,香港人口年齡分佈有何特徵?八十後這批在人數上有什麼特別之處?(2分)
2.根據資料二及就自己所知,分列出有利和不利八十後發展的因素。(6分)
3.根據資料三及就自己所知,解釋為何八十後很關注社會及政治事件,並以激烈手法提出訴求。(6分)
4.對於八十後現象引發的問題,有人認為是政府一向漠視青少年發展的結果,你有多大程度同意此說?(8分)
提示:
1.特徵包括改變(頭與尾)及趨勢
2.人均資源→職位範圍窄;移民潮→壽命增長;教育→提升競爭力
3.西方思想、身分認同、資訊發達、從眾

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

興建高鐵☆廢除功能組別

由於之前要預備班內辯論比賽,
故在網上找到相關資料,
望能幫助同學。↓

興建高鐵:

  1. 豪宅樓費上升
  2. 吸引珠三角旅客及廣州學院
  3. 帶動西九龍的鄰近地區經濟
  4. 促進鄰近舊區重建
  5. 創造逾萬個就業職位
  6. 15分鐘抵達大部分商業區
  7. 30分鐘抵達大部分住宅區
  1. 造價高,逾600億元
  2. 噪音問題
  3. 破壞菜園村居民的生活狀態
  4. 熱島效應

廢除功能組別:

正:
  1. 候選人未必能從社會整體的宏觀角度議事
  2. 沒有劃一標準。有些以公司作單位,有些以專業團體會員作單位
  3. 未必能真正反映全體意見
  4. 有機會發生官商勾結和小圈子選舉
反:
  1. 吸引界別專業人士參選,提高議事質素
  2. 專業人士為自身界別的行益,多著眼於經濟能否發展,並懂得顧及社會整體利益
  3. 沒有違反《基本法》訂下的最終普選目前


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筆記☆學童自殺

1.從學童自殺看香港社會價值觀
顧耀輝 腦神經專科醫生
2011年11月18日

一名小五生疑因為抵受不了學業壓力而跳樓自殺,在學生的書包裏亦發現他的日記簿寫上「好想死」。一直以來,學童自殺事件都偶有發生,雖不是常常出現,但似乎沒有間斷。是我們的價值觀出現了問題嗎?這真的值得大家討論。

香港是一個自由的社會,可是下一代似乎不怎麼自由過。行醫了這麼多年,筆者問過不少小朋友讀書是為了甚麼,他們很多都只答為了賺錢,而不少家長亦很滿意、認同這個答案。有些家長還只灌輸這個價值觀給下一代。無可否認,香港是一個知識型社會,為了生存,讀書為了賺錢無可厚非,但這似乎只是讀書的其中一個目的。如果我們只視賺錢為讀書的唯一目的,當孩子讀不了書時,那怎麼辦?只得死路一條(因為讀不了書,就沒有前途)?

當孩子決定自殺,這就表示(一)他看不到出路;(二)生無可戀。如果讓孩子看到其他的價值,例如在人生裏,賺錢並非讀書的唯一目的,讀書更不是人生的唯一價值,在這世界上,還有很多其他價值是值得珍而重之,這至少也令他們懂得在想死前,顧及父母親人的感受,念及親情,使得孩子們生有可戀。香港是自由的社會,我們應該可以讓下一代看到不同價值的重要性,但可惜的是我們灌輸給下一代的,讓下一代所看到的,卻只是單一的價值,這就局限了孩子們的選擇和出路,容易讓孩子在面對學業問題時走上不歸之路。

2.「港孩」抗逆力不足月內三童自殺引關注
梁頌恩 / 基督日報記者
2011年11月16日06時47分

今年中小學生九月開學至今,已發生4名學生墮樓慘劇。有輔導人員指悲劇反映新一代「港孩」在舒適的社會環境及父母呵護下成長,抗逆力低。

今年4宗墮樓案件中,輕生學生年齡由10至14歲。當中有一名成績中上的小五學生在日記內大吐苦水,表示自己因功課壓力而「好想死」,最後真的走上不歸路。

《明報》引去年一份由明愛氶港大發表的研究指出15%小學抑鬱及焦慮,更有3%表示「想自殺」。

明愛社工督導主任馮慶球表示,新一代「港孩」成長環境順利,加上父母過份注重學業成績,致他們抗逆力低,建議學校主動教育家長教師處理學童情緒之法。

3.港孩抗逆能力低易引發情緒病
星島日報 2010-07-20

香港健康情緒中心近年收到兒童情緒求助個案中,有三成與嬌生慣養的「港孩現象」有關,較兩年前上升一成;這些兒童物質生活富足,有傭人照顧,但自理能力低。臨牀心理學家稱曾有求助的小六生,竟然連簡單生活技巧如自己洗頭、綁鞋帶甚至便後清潔都不曉,她指「港孩現象」兒童過於自我,情緒智商低、抗逆力更低,一旦遇上挫折易引發情緒病,甚至出現自殺念頭。

新興潮語「港孩」是指生於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至二千年初,大多來自中產家庭,物質生活富足,有傭人照顧,但自理能力低。香港持續培訓中心兒童培訓高級總監梁鍾秀惠估計,本港可能有一半屬「港孩」。香港健康情緒中心臨牀心理學家鄒凱詩稱,由於「港孩」受父母和傭人寵壞,以致有「三低」特徵,包括自理能力低、情緒智商低、抗逆力低。

她指問題源於父母過於溺愛,對孩子過分保護,令子女缺乏鍛煉自理能力的機會。鄒凱詩說,家長誤以為子女只要學業成績好、興趣多元化就可,為了讓他們可專注學習和參加更多課外活動,生活小節均由他人代勞,令子女不懂得照顧自己,待人接物能力差。她警告情緒問題在青少年時期會陸續浮現,遇上挫折時容易崩潰,甚至出現自殺念頭。

她表示中心近年接到的兒童情緒求助個案中,涉及「港孩現象」的個案有上升趨勢,從過往每十個有一、兩個,到過去一年收收的五十個個案中,有三分之一有此特徵。鄒凱詩擔心,若情況沒有改善,未來一、兩年涉及「港孩」的求助個案會再增加一成。

鄒凱詩指過去曾接觸過一個小六男學生個案,該學生平日只會使喚傭人「斟茶遞水」,半夜肚子餓時會叫父母買夜宵,自己不懂得綁鞋帶,父母須購買黏貼鞋,連洗頭也要父親幫忙,「該男孩連護髮素都不懂如何用,如廁後不懂清潔,最終乾脆不在學校上廁所!」她指該男孩亦「少爺」性格,與同學相處不好,以致經常不願意上學,父母遂帶男孩求診。現時該男孩升讀中二,情況也稍為改善,明白自理能力的重要性,懂得自己洗澡。

另一個個案是一位十七歲男孩,自小都倚賴母親,連功課都要母親幫忙,升中後因為無法處理功課及與同學相處問題,以致情緒容易波動,甚至曾經打母親。

要解決「港孩」問題,鄒凱詩認為父母要採取「積極不干預」策略,放手讓孩子學習,當小孩開始學會說話便要教導基本禮貌,孩子四至五歲時須學會自己梳洗等。今年十一歲升讀中二的呂安兒,平日須學習奧數、英文和跳舞,為了有更多時間應付功課和補習,在家中毋須做家務,父母又認為廚房太危險,即使飲水亦由家人代勞「斟水」。呂安兒承認自己有輕微「公主病」,脾氣也不好,但已學習改善。


問題:究竟學童自殺的成因是社會風氣及父母壓力還是學童本身抗逆力不足?
提示:錢+過度保護→成績+沒抗逆力→自殺

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時事短評☆阿蓉事件

與惡導遊阿蓉大打出手的安徽旅客
被揭暗中收取友佳旅遊十二萬元
「掩口費」,昨再有消息稱,
原來張氏夫婦「獅子開大口」,
曾索價七十萬元賠償。

消息又稱,友佳收取低至每名旅客五百元接待費。
旅議會正考慮在旅遊巴上安裝閉路電視錄影車內情況,
揪出違規旅行社的可行性。

我認為這件事是不應該發生的。先是導遊和旅客的打架,
然後用錢解決,這件事就像告訴大家「錢是萬能」的道理。
作為觀眾的我們,對於這件事的發展,只能透過媒體的
報道而知道。先不談論導遊和旅客的錯,媒體在報道這篇

新聞的時候,到底是否能夠做到盡量中立呢?單看上面的
簡介,我就覺得還有改善空間了。

在今次事件裡,阿蓉身為導遊,竟然和旅客張先生打架,
已經有失身份了。她這樣做,亦會令旅客對旅遊業失去信心
不過,張先生也不是沒有錯。明明要告上法庭,卻不久後就
改口,令人懷疑是否有收「掩口費」也是正常的。
我相信很多人都關注今次事件。旅遊業的聲譽再次受損,
不見得旅議會有所行動大家與其鬧阿蓉和張先生,
倒不如質問旅議會為什麼還要執行現有的制度吧。



新聞來源: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208/4/mlwb.html